本人张景恒不慎遗失毕节市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丽景水湾小区地下负2层E033号车位款收据1份,收据号码:7985166,金额:80000.00元;遗失《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1份。现该车位使用权已于2025年6月16日转让给丽景水湾6幢二单元27-4住户刘世军,其他任何人用已丢失的《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行使的所有行为均无效(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等)。
特此声明
张景恒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