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万艳的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卢瑶的毕节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郑建旭的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李永喜的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永喜为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