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