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索玛影视文化传媒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公告
日期:01-24
现将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人员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乌蒙链商公司股权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友好协商,贵州毕节索玛影视文化传媒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自愿将在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所持51%的股权转让给中领(深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领(深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受让。自2024年8月20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贵州毕节索玛影视文化传媒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对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关于人员调整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吴晏琴不再担任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张瑰不再担任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赵筱彤不再担任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孙继霞不再担任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2025年1月6日,毕节乌蒙链商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登记为汪赛春。
特此公告
贵州毕节索玛影视文化传媒制作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