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毕节日报

紧盯“关键小事”回应“民生大事”

日期:01-14
字号:
版面:第03版:社会·公益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1月1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毕节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月1日施行。这部历时三年,精心雕琢的地方性法规,为毕节市物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提供坚实支撑,对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小区物业开展母亲节送花活动

  顺民意  物业立法正当时

  2015年1月,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以及物业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物业管理科,负责对全市物业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指导。

  根据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毕节物业服务企业从2015年初的82家发展到现在的323家,物业从业人员达1.38万余人,为全市近600个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随着物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物业服务管理面临新挑战。

  2020年9月,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在征集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过程中,广大群众对物业管理十分关注,物业管理立法的呼声高涨。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为了回应群众对物业管理立法的诉求,毕节市人大环资委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围绕物业管理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立法前期调研。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毕节市物业管理条例》被纳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物业管理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听民声  开门立法把准脉

  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如何做到兼顾各方利益,凝聚各方共识,对《条例》的起草是一大挑战。

  《条例》起草工作组认为:坚持“开门立法”,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是找到治理平衡点的关键一招。

  “物业企业在小区公共路面划定停车位,并向停车的业主按月固定收费,但业主缴费后仍然不能保障其停车需求,进小区停车还得排队等待车位空余出来,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有的业主长期拖欠或者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除了起诉至法院,是否能有其他解决途径?”

  “业主缴费的前提是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提供了相应的服务质量和标准。”

  ......

  在立法调研现场和座谈论证会上,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水电气讯”专营单位、立法咨询专家积极发言、各抒己见。经过一次次讨论和一遍遍修改,各方之间的“同心圆”渐渐有了轮廓、“公约数”慢慢有了答案。

  “与之前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相比,这部《条例》有以下显著特征:调查研究力度大,起草工作组直接到小区、业主中听取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范围广,全面征求市县两级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收集意见数量多,累计收到群众、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建议390余条;立法周期长,《条例》从立项到出台,历时三年多,先后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

  立法为了人民,立法必须依靠人民。条例从一审稿的七章45条8254字,到二审稿的六章44条7064字,再到三审稿的六章41条7123字。一串串数字变化的背后,是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听民声、聚民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解民忧  科学立法开良方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条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毕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为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开出法治良方。

   小区物业开展“龙抬头”免费理发活动

  遇到物业问题到底该找谁?《条例》对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基层政府和办事处的工作职责作了规定。同时,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物业收费标准、电梯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事项,强调了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监督管理职责。

  怎样加强基层化解力度?《条例》结合毕节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等方面形成的工作经验,对业主和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的化解方式作了鼓励性规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预防、排查、疏导、化解物业管理各类矛盾纠纷。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广受社会关注。为回应这一社会热点,《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动态巡查、安装监控设备、设置警示标识等安全保障措施。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机嵌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社区,是推动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和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条例》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便民服务”的模式,在小区内增加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快递收发等生活服务项目,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生活服务。

  严守立法底线,维护法治统一,是地方立法最基本的要求。2024年7月31日,新修订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向社会公布。鉴于此,《条例》删除一些与上位法重复的规定。同时,在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物业服务企业的禁止行为等方面,审慎设置涉及权利减损和义务增加的有关规定,避免与上位法冲突、抵触,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物业小事”牵动的是“民生大事”。《条例》的制定,是毕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治手段和运用法治力量,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