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黎明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牌坊岩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0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已完成《贵州黎明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牌坊岩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hEwfqxBaoCea5gxOJnU-A 提取码:pec9),也可到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放珠镇哩东村)。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组织;范围之外可能受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组织也可针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30905onUxO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金沙县禹谟镇牌坊岩煤矿;
联系人:王总,电话:15121338424;
电子邮箱:wxx2002828@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城关镇黎明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20日,10日内。
金沙县禹谟镇牌坊岩煤矿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