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3年,毕节市林业局着力改革林长制责任、巡林、协作、宣教等机制,不断推进考核实体化、巡林具象化、运作协同化、宣教可视化,推动林长履职提质增效,有效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
推进考核实体化,打造“责任林长”。将全市森林“承包”给各级林长,在全市全面推行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按行政区域划分林长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各级林长为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林长制联席会议机制、总林长令发布执行机制、涉林问题整改销号机制、重点工作任务提示机制等制度,将林长制推进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状况纳入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
推进巡林具象化,打造“智慧林长”。充分发挥数字林业改革优势,开发“毕节林长”小程序,全面推行“扫码巡林”,林长通过扫巡林区域二维码,了解所巡区域森林资源现状、重大灾害隐患、重点案件,带着问题开展巡林;全面推行“实地看林”,要求林长巡林时必看森林质量和实施的林业工程,帮助解决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行“当面问林”,要求林长巡林时须问负责区域的下级林长、林场场长、护林员,充分了解负责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全面推行“现场查林”,要求林长巡林时要查负责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涉林案件、有害生物及资金兑现情况,及时推进问题整改。通过明确“一扫、二看、三问、四查”的巡林流程,形成具体化、形象化和可操作、可跟踪的巡林程序,解决巡林工作中“巡什么、怎么巡”问题。2023年,四级林长开展巡林18.7万次,发现和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重点问题426个。
推进保护协同化,打造“法治林长”。发挥综合施治作用,整合行政、司法、社会等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针对林地乱征滥占、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检查;制定《毕节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等制度,协同推进涉林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公益诉讼衔接。2023年,开展联合检查934人次,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2个共计2.3万亩。
推进宣教可视化,打造“知识林长”。以林长制为依托,积极推进林长制主题公园建设,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荒漠化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深入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知识进校园。将林长制培训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林长制业务能力。通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象生动、形式活泼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常识,切实提升广大公众生态保护意识。2023年,申报和建设林长制主题公园3个。
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营造林138.68万亩,完成石漠化治理285.8平方公里,发展林下经济420万亩,实现产值60亿元,2400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成功被国家林草局列为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
(毕节市林业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