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坤同志申请辞去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