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日期:12-04
本报讯(记者 张 黎)12月1日,毕节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推进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毕节市医疗保障规划持续推进,各项举措成效显著。
参保覆盖面持续巩固。毕节市聚焦参保筹资、参保资助、待遇落实、防贫监测,严格落实国家、省参保筹资政策,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参保40.5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747.46万人。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有效保障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
医疗保障统筹层次不断提高。按照统一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待遇标准、经办服务、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基本原则,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适应市级统筹。
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支持慈善救助、职工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落实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制度,鼓励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参与医疗救助,促进各类救助有效衔接。同时,完善职工与居民医保分类保障,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等,医保基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深化医药供给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并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持续推进。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短缺药品保供工作。
此外,毕节市还不断优化完善医疗保障支付机制。严格执行药品目录规定,持续推进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改革,探索县域医共体改革。
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服务体系。重点围绕基金收支和管理、待遇审核和拨付、业务经办和监督等环节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检查制度,强化综合监管,实现医保基金监管常态化,构建医保基金安全运行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基金运行分析体系得到健全发展。
同时,逐步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服务网络全覆盖,强化医保经办机构服务能力配置,打造“15分钟经办服务圈”;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层经办服务点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经办规程;大力实施医保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