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日期:12-02
本报讯(记者 雷 蕾)11月30日,记者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执法办案、诉讼服务等工作任务,高质量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活动。金沙县平坝人民法庭、黔西市绿化人民法庭、纳雍县阳长人民法庭、大方县六龙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全市人民法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在党委的领导下,在政府的支持下,不断加强与基层各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动协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今年,该院积极争取到200万元“法治毕节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严格开展创先评优。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先创建、后评定原则,按照《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组织动员辖区人民法庭开展创建活动,并通过实地观摩与查验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74个人民法庭中 “优中选优”,评选出4个符合条件且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全市两级法院以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更加务实有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职能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效,推动全市人民法庭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