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个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日期:11-19
本报讯(记者 龙 华)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认定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等100个乡(镇)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等1001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我市大方县安乐彝族仡佬族乡营脚村、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海雀村、百里杜鹃管理区黄泥彝族苗族满族乡朝门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通知要求,各示范乡镇要将乡村治理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不断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建立良好农村社会秩序,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各示范村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探索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