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王治军的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毕节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黄海刚的毕节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胡书龙的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官照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毕节市公安局局长; 郑啸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杨志成为毕节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沈允为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劲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永喜为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建旭为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治军的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毕节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黄海刚的毕节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胡书龙的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官照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毕节市公安局局长;
郑啸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杨志成为毕节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沈允为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劲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永喜为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建旭为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