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方雁)日前,记者从毕节市民政部门获悉,近年来,毕节市通过多项举措全力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共同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格局,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95.48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3.84%。全市现有运营中的养老服务机构183个,在建和即将投入运营的200张床位以上大、中型养老机构6个,符合标准的750平方米以上的城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2个。现有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3500余人。
近年来,毕节先后制定出台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1+7文件)《毕节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毕节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完善了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等顶层设计,为推动毕节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以来,全市修建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和福利机构)240余个,基本覆盖每个乡镇。近年来,争取资金对全市100多个农村敬老院进行标准化、适老化的提质改造,提高机构对失能、失智人员的护理服务能力。同时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每个县(市、区)修建1所2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性示范型养老机构。通过提质改造和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引入专业养老服务团队,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同时,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电信等部门大力推进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将敬老院食堂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制定印发了《毕节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风险自查指南》等等,从而提升敬老院安全管理水平。
充分利用省民政厅、市人社部门等各种培训资源,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养老行政管理人员、养老院长、养老机构食堂人员、养老机构消防人员等培训班。积极开展养老专业学历教育培训,市内各大、中职业院校均设置养老管理服务类专业,面向社会招生。
下一步,毕节市提出按照市级有龙头、县(区)有示范、乡镇有保障、村(社区)有场所的发展思路,积极打造毕节市养老服务四级体系,从而完善居家以及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毕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市、县两级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筹开展指挥调度、监管展示、业务办理、服务开展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府端通过信息系统实施监管,企业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客户端可通过手机App等进行网上查询和下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按照市级有龙头、县区有示范、乡镇有保障、社区有场所的设施体系,着力推进毕节市老年养护院、七星关区养老院、黔西市老年公寓、赫章县老年公寓等大中型在建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敬老院提质改造,运营和建设一批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
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引入专业管理团队,通过公建民营或委托管理,全面提高养老机构和设施管理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示范型养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