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 媛)9月12日,记者从毕节市精神病院获悉,根据《中共毕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毕节市精神病院更名的批复》,经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核准,“毕节市精神病院”于9月8日更名为“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同时加挂毕节市精神卫生中心、毕节市优抚医院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们医院主要职能业务范围是:为控制精神病提供防治保障、精神病监测防治与咨询、精神病研究与技术指导、精神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应急管理暨精神残疾鉴定、劳动技能鉴定等。同时,承担毕节市精神科规培医师带教、基层精神病院的评审等工作。医院更名后更有利于准确反映医院职能及业务范围,更符合医院的性质和功能定位。”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张彤说。
此外,作为毕节市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承担整个毕节市精神疾病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更名后,可更好地开展精神疾病质量控制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完善相关制度、流程与规范等工作,强化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培训,提升全市精神病专科服务能力,完善全市精神病专科救治系统。
张彤说:“更名后既有助于提升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了解精神病患者也有治愈和康复的可能性,推动更多人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也能提升医院形象,促进医院人才引进,夯实毕节市精神卫生领域人才培育工作,为毕节市精神卫生专业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奠定基础。”
目前,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正在加快发展的步伐,提质扩能,逐步打造“一院一品,大专科(精神科)小综合”新模式、建设“毕节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及区域性专科诊疗中心,充分发挥精神心理学科的资源优势,逐步发展成为集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
“尽管院名变化,但为市民提供个性化、亲情化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是医院不变的初心。”张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