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日期:08-30
本报讯 今年3月,金沙县被列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试点,系贵州入选的10个县(市、区)之一。同年5月,金沙县获批列入2023年贵州省“一县一试点”改革选题。试点工作自启动以来,金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制定举措、积极探索,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精准摸清底数。由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第三方技术保障单位对全县各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现场逐一核查,并开展权籍调查工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牢基础。
明确入市主体。探索通过股份制合作的方式确定入市主体,成立以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理事长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由村集体组织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有效整合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资源,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充分公平行使权利,获得改革红利。目前,全县已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229个。
探索入市途径。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入市途径,结合土地资源和发展现状,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就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入市,实现城乡土地平等入市、公平竞争,更好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价值,让农村部分“沉睡”的土地资源活起来。
明确收益分配。制定《金沙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入市主体(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需按土地增值收益的50%向县政府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清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后,其他收益归集体所有,并按照壮大集体经济的原则留足村集体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分配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实现村集体增收约380万元。
(金沙县委改革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