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中良先生,我公司已经不再需要继续租用您的集装箱板房(2019年3月11日租用4个,2019年5月8日租用2个,共6个),我们租用您的集装箱于2022年11月1日止停止使用,我公司通过多种方式通知您前来公司办理集装箱租金结算和退还您集装箱的事宜,但是直到2023年4月1日都没能联系上您,也没有收到您任何回复。在此,我公司通过登报的方式通知您,我们租用您的集装箱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停止使用,请见到本公告后速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集装箱退还和租金结算事宜。集装箱停止租用后,我公司不再安排人员进行保管,集装箱被损坏、破损等均由您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毕节市城乡建设工程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