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恢复性司法暨增殖放流活动
日期:03-23
本报讯(邹佳芮 徐茂鹏 报道)近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恢复性司法暨增殖放流活动。
2022年9月15日,马某松、马某顺等4人在明知是禁渔期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电鱼工具在赫章县双河街道马家河非法捕鱼。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涉案人员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申请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近日,在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的联合监督下,涉案人员将1000余尾鱼苗放流马家河。检察官也利用此契机,在放流现场以案释法,用鲜活的案例警示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并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教。
此次恢复性司法暨增殖放流行动,是该县检察院和公安局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行“刑事犯罪打击+公益诉讼监督+恢复性司法”一体化办案模式的具体体现,旨在立足生态环境修复需求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