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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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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毕节日报

毕节公积金可按月提取偿还商贷

日期: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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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民生·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廖   玲   王   韵)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减轻公积金缴存职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压力,提高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便利性。3月7日,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正式上线。 

  依托大数据共享的便利,市公积金中心与合作银行实现数据共享,2023年1月份开始试运行按月提取业务,目前已办理了24笔。据悉,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线上渠道实现“不带一张纸、不带一支笔”,通过“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程序实现“手动”办理。首期支持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阳银行的商业贷款办理按月提取,其他银行正在陆续接入中。

  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补息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委托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商贷还款计划约定,按月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用于偿还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