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横庙乡卫生院关于对黄小华解聘送达书的公告
日期:09-18
安岳县横庙乡卫生院在编职工黄小华,男,身份证号码:511023198205155535,2018年4月因你本人违纪被免去院长职务,2020年3月起至今未到卫生院上班,且未向卫生院履行请假手续,已构成旷工行为。我院于2026年7月7日已经通过《资阳日报》发布限期返岗通知公告,限你于2026年8月1日前返岗。逾期你仍未返岗,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经单位研究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决定解除与你的聘用关系。
因多次联系你本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现依法通过《资阳日报》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登报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我院将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聘用相关手续,同时停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特此公告
安岳县横庙乡卫生院
2026年 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