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