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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资阳日报

村民质疑:1000元挖沟费哪去了?

日期: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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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 《资观监督》报道组

  近日,雁江区伍隍镇红庙村1组村民何金文拨打《资观帮忙》栏目热线(028-26116789)反映,2022年村上安装自来水,每户交了4100元,之后才听说其中包含了1000元的“挖沟埋管费”。但四年过去,入户支管仍裸露在地面上。村民质疑,这1000元的“挖沟埋管费”到底用在了哪里?

  管道露天铺展 影响耕作留隐患

  7月6日,记者来到红庙村1组实地走访,只见多条约3厘米粗的自来水入户支管露天平铺在道路旁、田坎上,没有做任何覆土、填埋处理,不仅影响村民日常耕作,还容易因农机作业、人畜踩踏而破损。

  “2022年6月村上要统一安装自来水,向我们每户收取4100元费用,从头到尾没有跟我们讲清楚钱怎么用,更没有提过有1000元是专门拿来挖沟埋管子的。”村民何金文告诉记者,缴费时只开具了3000元的收据,收款项目是安装服务费,剩余的钱没有票据说明用途,他一直不清楚这笔钱的去向。

  直到2025年下半年,何金文偶然得知隔壁印合村同期自来水入户,每户只收取了3100元。同样是安装自来水,红庙村每户却被多收了1000元,如此大的差价让他心生疑惑。2025年11月,何金文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出质疑,村上这才首次解释,多出的1000元是管沟开挖、管道填埋的施工费用。

  “沟根本没挖,管子就直接摆在地面上。2024年4月我家下地干农活,不小心把裸露的水管挖破了,自己还掏了50元维修费。”何金文气愤地说。

  村民何金德同样满腹不解。“这1000元埋管费一分不少收了,四年过去了管子还是一直露天摆放,这笔专项费用到底花在了什么地方,一直没有一个完整的交代。”

  村委会承认“未事前解释” 施工方称“填了又被冲开”

  针对村民质疑的收费、施工等问题,记者走访了村组干部及施工单位。

  据当年负责收费的组长何茂琴回忆,2022年她受村委会安排,向1组23户安装自来水的村民每户收取4100元,合计收费94300元。“收齐之后我就直接交给村上了,具体怎么用的我不清楚。”何茂琴说。

  红庙村党支部书记罗章秀说,2022年,她看到印合村正在安装自来水,恰好本村村民也有需求,便主动对接施工方资阳市雁江区名建装修装饰部,双方签订自来水入户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每户总费用4100元,包含3000元工程建设安装费、100元预缴水费、1000元挖沟埋管施工费,由施工方全权负责挖沟、埋管、入户通水等全流程施工。工程质保期两年,若在质保期内管道破损,村民需支付每次50元的维修费。

  “因为合同约定了‘包干价’,就没有单独向村民解释每一笔费用的具体用途。”罗章秀表示,当时施工方仅提供了加盖雁江建投水务印章的3000元收据,剩余款项未提供相应凭证。“考虑到有书面施工合同,就没要求补齐完整票据。”

  “接到投诉后,施工方才补了手写的发票过来,但村民拒收了。”罗章秀告诉记者,施工方曾口头承诺2025年底完成全线裸露管线回填整改,但承诺到期后未进场施工,村“两委”也未跟进督办,致使管线裸露问题一直未解决。

  对于两村收费差价问题,罗章秀解释,印合村有专项项目资金补贴支撑,村民自筹费用更低,红庙村无专项扶持资金,所有施工成本均由村民自行承担。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了施工方资阳市雁江区名建装修装饰部负责人胡名建,他告诉记者:“并非完全未填埋,土质松软的田地,我们都是按标准挖了20公分宽、20公分深的沟进行填埋的。有些田坎地基坚硬、挖不动,我们就只能平铺在地面。”

  对于目前大面积管线裸露的问题,他也做出了解释,原本填埋到位的管道,经过多年雨水冲刷、农田翻耕等外力扰动,导致覆土流失、管道重新外露,并非施工未履约。

  蹊跷的是,当记者提出想看一下合同的时候,罗章秀和胡名建均以时间太久,合同无法找到为由没有提供。同时,胡名建表示,项目已超出两年质保期,因此不会承担后续整改、维护责任。

  已启动整改 预计7月10日内完成

  “为解决好群众提出的问题,红庙村村‘两委’主动承担起整改责任。”伍隍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熊晓玲说,整改工作由伍隍水厂提供开挖埋管的技术指导,镇政府派专人负责监督,村“两委”组织人员将裸露在外的水管用泥土和水泥进行填埋。“该方案已得到村民认可,7月7日启动,预计7月10日内能全面整改完成。”熊晓玲表示,下一步,伍隍镇将加强民生问题排查,强化工程项目源头管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记者手记

  先收费、后解释,是本次纠纷最核心的症结,而管线填埋整改只是解决表面问题,真正需要补齐的,是民生项目公开不充分、监管不到位、履职不扎实的短板。当前,部分民生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信息不透明、沟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导致群众因“不知情”而产生误解,甚至将利民好事办成“烦心事”。把信息公开从“被动回应”转向“主动送达”,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不仅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更是赢得群众信任,将实事办在心坎上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