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6-10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资阳日报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容“碰瓷式维权”

日期:05-19
字号:
版面:第02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 全媒体评论员 胡佳音

  消费维权,本是消费者捍卫自身权益、监督市场秩序的正当途径。然而,当这一制度被少数人异化为非法牟利的工具,当“维权”变成“唯利”、“打假”沦为“假打”,便背离了立法本意,更对市场生态和行政资源构成了双重侵蚀。

  资阳市近日出台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的实施意见》,将于2026年5月29日正式施行。新规依法规制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可谓一记精准的“法治亮剑”,向全社会传递出清晰信号:营商环境不容“碰瓷”,法治土壤拒绝“寄生”。

  恶意投诉之害,首当其冲的是市场诚信体系和经营主体的生存环境。比如,截至今年5月,市民霍某某在全国12315平台发起投诉1522次、举报131次,其投诉内容模板化、批量式,甚至出现“从未售卖过的品牌薯片被投诉过期”等明显虚假情形。这类行为绝非追求公平交易,而是利用商家“怕麻烦、愿私了”的心理,以极低成本索取不当得利。对大型商超、食品零售等高频被诉行业而言,应对每一次投诉都需要调取记录、提供凭证、配合调查,耗费大量人力与时间。反复的恶意投诉更会侵蚀企业声誉,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合规经营者如履薄冰,职业投诉人却将其视为“生意经”,这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初衷背道而驰。

  与此同时,恶意投诉还造成行政资源的巨大浪费。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的重要职责,却不得不将大量精力投入虚假、重复投诉的甄别与处理中。数据显示,资阳牟利性投诉占比一度达到20%。每一起无效投诉的背后,都意味着一个真实消费者的合法诉求可能被延后,一次本可及时发现的风险排查可能被耽搁。对恶意投诉的规制,本质上是对公共利益和行政效率的保护。

  值得肯定的是,资阳此次出台的新规并非“一刀切”地限制消费者权利,而是通过制度化、清单化的方式精准识别和依法处置异常行为。12类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情形的划定,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依据;八大部门协同联动,则打破了信息孤岛,防止恶意投诉人跨区域、跨平台重复作案。这种“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治理逻辑,既体现了对正常消费维权的坚定支持,又彰显了对恶意滥用权利的零容忍。

  当然,规制恶意投诉,绝不意味着削弱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不是为问题产品打“保护伞”。真正的打假力量,应当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推动产品质量提升的正义之举,而非躲在制度缝隙中反复索赔的“投诉专业户”。

  从更广的视野看,资阳的此次探索,为全国应对“职业索赔”困境提供了有益借鉴。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既要畅通维权渠道,让消费者敢于发声;也要扎紧制度篱笆,让恶意投诉者无处遁形。唯有在“保护正当权益”与“打击滥用权利”之间找到平衡,市场才能真正实现“良法善治”。

  向恶意投诉“亮剑”,本质上是向市场传递信心:守法经营永远是最大的确定性,而任何试图以“碰瓷”获利的行径,终将被法治的阳光驱散。这既是“有需必应”的承诺,更是“无事不扰”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