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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资阳日报

钓友,这些行为不能碰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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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 全媒体记者 胡佳音

  去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新渔业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渔业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首次系统性重大修订,条文从原来的6章50条扩充至7章90条,内容得到极大丰富与完善。

  5月9日,记者从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了解到,该庭专门梳理了钓鱼爱好者应当关注的法律知识与风险提示,为广大钓友送上一份实用的“避坑指南”。

  四大亮点:新法带来哪些变化?

  新渔业法首次增设“监督管理”专章,明确渔业执法机构与海警机构的监管职责,构建起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与利用并重的现代渔业法治体系。同时,新法大幅提高处罚力度,有效破解“违法成本低”的突出问题。其中,无证捕捞、“电、炸、毒”鱼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提高至2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明确提出渔业坚持绿色发展,将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渔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完善捕捞强度控制制度,科学划定禁渔区、禁渔期并禁止违规垂钓。此外,新法首次就休闲垂钓问题作出专门规范,要求尽快完善地方性渔业法规和垂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钓具钓法,明确可钓区、禁钓区及处罚标准,依法整治违规垂钓,严厉打击假借垂钓名义进行变相捕捞、钓获物交易等行为。

  三大禁区:正常垂钓不违法,但这些行为千万不能碰

  法官明确表示,新法实施后,正常娱乐性垂钓并不违法,但以下三类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禁区一: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

  各地均明确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例如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黄河干流及13条支流实施休禁渔制度。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严禁一切捕捞作业,包括违规垂钓。违反者将被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禁区二:使用“多杆、多钩、长线、可视锚鱼”等违规方式垂钓。

  即使不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违规钓具也属违法。其中,使用可视锚鱼被定性为非法捕捞,将面临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科技渔具不能越界,禁捕红线不可触碰。”法官特别提醒,使用可视锚鱼属于“精准猎杀”式捕捞,即使没有渔获物,同样面临法律严惩。

  禁区三:假借垂钓名义进行变相捕捞、钓获物交易。

  新法明确严厉打击的行为:钓到的鱼拿回家食用少量可以,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批量捕捞、售卖渔获物,就可能触及刑法红线。

  法官提示:守住四条底线,做生态守护者

  法官向广大钓鱼爱好者发出倡议,请务必守住法律底线:

  不越红线——不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不使用禁用渔具和方法;不以鱼牟利——不以营利为目的批量捕捞、售卖渔获物,不假借垂钓名义变相捕捞;不当“帮凶”——不收购、运输、销售来源不明的水产品,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的,将以共犯论处;做生态守护者——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法治护鱼,你我同行!”该庭法官提醒,各地禁渔区、禁渔期和垂钓管理规定可能存在地方差异,具体请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最新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