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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资阳日报

奋力开创资阳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日期: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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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 朱云鹏

  统计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基础和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部署,扛牢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防治统计造假自觉性坚定性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抓手。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纪律处分范畴,新修改《统计法》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释放出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强烈信号。市统计局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长效化。将统计法治与诚信理念贯穿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抓好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国家和省通报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深学细悟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增强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提升数据质量,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市统计局始终把推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搞准搞实数据作为第一位的职责,研究出台《资阳市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聚焦夯实源头、管控过程、全面提升,构建全方位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在源头防控方面,对新申报入库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坚决做到不达标不入库;对库内单位进行动态监测,对不符合在库条件的及时督促申报退库,从源头筑牢数据质量“第一道防线”。在过程管控方面,健全完善统计数据核查常态化机制,对网报数据即报即审、动态跟踪,强化指标间、专业间、行业间的趋势性、匹配性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各类数据真实可靠、逻辑匹配、相互协调,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更好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

  统计基层基础是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石。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把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质效的固本之举,针对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队伍不稳、业务不熟等问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加强统计调查力量,全面消除统计执法证持证空白县(区)。实施全覆盖统计业务培训,坚持市县(区)一体、分层分类,每年对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实操性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基层调研、企业培训等契机,督促指导各报表单位做好原始凭证、会计账册等印证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数出有账。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普法是法治建设基础性工程。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将统计普法贯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常规统计调查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大力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统计监督、数据质量核查中常态化开展“嵌入式”普法,主动上门“送法入企”,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不断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统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筑牢统计法治根基,全面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统计法治护航资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