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问:它是违建吗? 部门查:不是
日期:09-08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资观帮忙”栏目组反映,乐至县东街221号院内一疑似“违建”已存在多年,占据了公共空间,导致停车难、出行挤,存在安全隐患。居民们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如果是违章搭建,就应该拆除。
一进入东街221号院,记者便看到一栋黄色建筑,被用作了经营性用房,屋顶搭建了雨棚,无论是颜色还是布局,在单元楼群中都显得很突兀。记者注意到,该建筑长约20米、宽约5米,紧挨着居民楼,把楼栋之间的通道占了一大半。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该建筑建成已经很久了,之前做过茶楼,是不是违章搭建他们也不清楚。据了解,东街221号院共有5栋单元楼,一栋是乐至县原房管局公租房,于1982年修建;2至5栋为商品房,于2000年左右修建。2020年这里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
为进一步弄清建筑来源,记者联系到了黄色建筑房东徐某。他出示了房产证复印件,明确表示这处房子是通过法院拍卖购入,当时拍卖环节提供的相关手续齐全。不过,当被问到房屋修建时间时,徐某说自己也不清楚。
有房产证,是否就能证明该建筑不是“违建”?记者来到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该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刘柯君在查看现场照片后表示,将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对照图纸核查该建筑是否依法取得规划、建设等合法手续;即使有房产证,也将核查房产证所指区域,从而判断其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如果查实是违章建筑,我们就会对违章建筑的业主单位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刘柯君说,如果业主单位拒不履行拆除义务,将依法启动执法程序,确保违建处置合规有序。
就在发稿前,记者从刘柯君处获悉,针对该建筑的合规性疑问,部门已开展核查工作。9月1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与城镇规划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了建筑实际情况;9月3日,对接乐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相关产权资料进一步核实。经确认,该建筑具备完整产权证明,权属关系清晰,属于合法建筑,此前疑似“违建”的猜测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