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会期半天;
股东及代理人登记入场时间:9:30—10:00;
会议正式开始时间:10:00。
二、会议地点
本行三楼第一会议室(乐至县迎宾大道266号)。
三、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成立资阳市市级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组的议案》;
3.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方案(草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授权资阳市市级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组组织实施〈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方案(草案)〉的议案》;
5.审议《〈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6.审议《〈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草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股份处置意见的议案》;
9.审议《关于解散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0.审议《〈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方案(草案)〉的议案》;
11.审议《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12.审议《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3.审议《乐至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4.审议《乐至农商银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5.审议《乐至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审议《监事会关于对2024年度乐至农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17.审议《乐至农商银行2024年度会计决算情况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18.审议《乐至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19.审议《乐至农商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草案)》;
20.审议《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1.审议《乐至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2.审议《2024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
23.审议《2024年度绿色信贷情况报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25年4月10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受邀嘉宾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
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乐至县迎宾大道266号四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并同时提交相关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登记地点提交书面委托材料办理参会的现场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法人股东。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五)特别规定。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即917.52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即4587.62万股)。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六、会议出席方式
请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9:30-10:00凭身份证原件到达会场办理入场签到手续,10:00准时参加会议。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渠道:资阳观察APP、《资阳日报》及“乐至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会议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二)会议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皮女士,电话:18328233234;
座机电话:028-23322316;
邮政编码:641500;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至县迎宾大道266号。
特此公告。
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