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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资阳日报

元宵佳节话“偷俗”

日期: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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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苌弘广场       上一篇    下一篇

  □ 雨晓荷

  2025年的春节被赋予了非凡的意义,它标志着首个非遗年的开启。而紧随其后的元宵节,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传统节日,更是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与民俗风情。元宵节是中国春节年俗中绚烂多彩的尾声,亦是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璀璨明珠。元宵节这天,人们沉浸于出门赏月的静谧、燃灯放焰的绚烂、喜猜灯谜的智趣、共吃元宵的温馨之中,还有拉兔子灯的童趣、耍龙灯与耍狮子的威猛、踩高跷的轻盈、划旱船的欢畅、扭秧歌的热烈以及打太平鼓的激昂,这些传统民俗表演共同编织出一幅幅生动活泼的节日画卷。

  除了这些美好的“雅俗”之外,元宵节还蕴藏着一段历史悠久的“偷俗”——元宵节在古代又被称为“放偷节”。这期间,盗窃竟成了一种合理的存在,偷者无罪,但亦需恪守界限。那么,“放偷节”究竟都偷些什么呢?一是“偷青”,寓意着对丰收与吉祥的祈愿;二是“偷灯”,象征着对光明与智慧的追求;三是“偷人”,这一习俗虽带有一定的戏谑成分,但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女性的一种特殊关注与情感寄托。

  辽金时的“放偷节”期间,盗窃有理、偷者无罪,但不能无度,“正月十三日,放国人做贼三日,如盗及十贯以上,依法行遣。”(南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到了金朝,“唯正月十六日,则纵偷一日,以为戏。”(南宋洪皓《松漠纪闻》);“六街灯月影鳞鳞,踏遍长桥摸锁频。略遣金吾弛夜禁,九门犹有放偷人。”(清初查嗣瑮《燕京杂咏》)……可见古代“放偷”之风极盛,是一道独特的文化景观。这些“偷俗”,不仅增添了元宵节的趣味性,更在无形中传承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与民俗智慧。

  元宵节不仅以其灯火辉煌、热闹非凡的场景著称,更因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与浪漫情怀而被誉为中国的“情人节”。在这特殊的夜晚,“偷青”与“偷情”虽字面相近,却各含深意,后者并非苟且之事,而是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偷青”,这一古老习俗,寓意着偷来一年的好运与吉祥。年轻小伙在元宵之夜,悄悄潜入心仪姑娘的菜地,摘取几株青菜,若双方心意相通,这份“偷”来的礼物便成为了缔结良缘的契机。而偷取的蔬菜种类,更蕴含了不同的吉祥寓意:生菜寓意“生财”,萝卜菜头象征着“彩头”,青葱则预示着“人聪明”。更有趣的是,“偷青”是希望借主人之口“骂”走霉运,新年里才能轻松交上好运。不过,有人借“偷青”之名开着大车小车去菜地里“洗劫”,这就有悖于“偷青”民俗的美好初衷。

  古人深信元宵观灯具有繁衍子孙的神秘力量,因“灯”与“丁”谐音,故而男称“丁”,女称“口”,更引申为生男之吉兆。宋朝时期,人们认为正月十五日的灯盏可以使人生子,若夫妇共同去别人家偷来,放置床下,当月可怀孕,有民谣唱曰:“偷了刘家的灯,当年吃了当年生,有了女孩叫灯哥,有的男孩叫灯成。”这份对生命的渴望与期盼,让元宵节的夜晚更加温馨而浪漫。

  而提及元宵节的浪漫与风流,莫过于“偷人”之举。“唐正月十五日夜,灯明如昼,士女无不夜游,车马塞路。”(《雍洛灵异小录》)

  古时候的未婚女子受礼教禁锢,一年到头很难走出家门,唯有元宵节可以往来于熙熙攘攘人群中。据宋代文惟简《虏庭事实》记载,“至有室女随其家出游,或家在僻静处,为男子劫持去,候月余日,方告其父母,以财礼聘之。”当然,前提必须是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宋代《松漠纪闻》记载,每当正月十六日夜的“放偷”中,“亦有先与室女私约,至期而窃去者,女愿留则听之”。这份大胆与勇敢、浪漫与风流,至今仍令人动容。

  时至今日,四川地区的元宵节仍保留着“四偷”的习俗:偷汤圆求团圆,偷青强身,偷檐灯求子,偷红求婚姻美满。而在开县,更有“对骂”之俗,人们搬出板凳坐于户外,将平日里积累的怨气一吐为快,被骂之人亦不得回骂,以此方式释放压力,祈求新的一年里心平气和、家和万事兴。这或许正是“放偷节”在新时代的演变与传承,它以一种更为温和、理性的方式,继续传递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