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处罚措施
日期:01-2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瑞琪)“让每一个努力奔跑的奋斗者都能被看见、被关爱、受尊重。”1月21日,省人大代表陈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让她深受触动。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最美’奋斗者,每天驾驶着电动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他们是外卖员、快递小哥以及年轻的上班族等。”陈敏表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绿色出行方式之一,因其小巧、便利、节能等优势,已成为各地群众短途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披露的数据,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3.5亿辆,资阳已超11万辆,数量十分庞大。
但伴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交通事故、消防事故也不断增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时会看到有时速超过40公里,甚至60公里的,超速、违规行驶等问题很多。”陈敏说,还存在送检车辆为符合标准的车型,但实际出厂后进行“提速改装”导致电气故障,引发火灾概率也进一步加大,带来安全隐患。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陈敏发现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上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为了给每一个努力奔跑的最美奋斗者保驾护航,我建议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源头治理。”陈敏呼吁,研究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商、销售商的法律责任,特别是进一步明晰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安全隐患。同时,研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驶、停放、充电、管理等环节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