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蔡莹莹
2024年10月24日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司法审判具体实践中。
二、坚持司法为民。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司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审判中,强化司法服务意识,强化“如我在诉”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多元化实质解纷,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坚持高效司法,加强工作统筹,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副院长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案件阅核指导意见,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有力防控司法风险;积极推进资阳中院的优秀文书、庭审评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全院干警,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全面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四、坚持廉洁司法。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坚决抵制腐败行为,带头严守廉洁司法底线,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