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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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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2024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日期: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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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就2024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2024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述

  为招标工作更加公开规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工作需要,现采购2024年度采购代理服务,本次公开比选最终确定1家代理机构,合作期限2年。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采购代理服务

  合作期限:2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并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登记,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五、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一)方式:现场获取

  (二)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461号610室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2)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

  六、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9月26日-9日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461号6楼610室

  (三)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七、比选结果确认方式

  根据收费标准(含优惠折扣率)、类似服务业绩、履约能力和其他服务承诺等情况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1家入围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461号

  邮  编:641300

  项目联系人: 李明秋

  电  话:028-26558050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