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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资阳日报

还路于民 请“僵尸车”让位

日期: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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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 “资观监督”报道组

  近日,有群众致电“资观监督”栏目热线(028—26116789)反映,雁城文博路上有几辆“僵尸车”长期占据公共停车位,既有碍观瞻,又影响大家停车。就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实地走访

  “僵尸车”长期占位  欠费最高者超7千

  4月12日,记者在文博路看到,路边停车位上至少停有七八辆“僵尸车”,这些车辆车身覆盖着厚厚的灰尘,挡风玻璃上积满了枯叶,轮胎漏气干瘪,车内堆放着各种杂物,部分车辆车身还被张贴了不少小广告。

  记者看到,在文博路靠近三贤文化公园处的路边,还停放着一辆已严重变形的“僵尸车”,车头扭曲变形,前右轮、后左轮干瘪,车内装满了破旧的坐垫等杂物,座位上还放着一本车辆行驶证。

  负责文博路车辆收费的胡先生告诉记者,文博路的“僵尸车”至少有10辆,停放时间短的有一两个月,长的有一年多。“过去还更多,近二十辆。有的欠了好几百停车费,有的欠费高达3000多元。”

  另外,雁城弘乐路、狮山路、车城大道二段等路段也有“僵尸车”的踪影。记者发现,有的车甚至未上锁,可以直接打开车门。

  车城大道二段一停车位上有辆白色奔驰,车辆状况看起来还比较好,但车身布满了灰尘,雨刮器下压着厚厚一叠停车收费单,还有一张“资阳市临时占道停车欠费催款通知书”。

  据该路段收费员介绍,这辆车在此停放了大概两年,根据收费系统显示,截至4月12日上午10点31分,此车已欠费7970元。

  市民声音

  占用公共资源  影响城市形象

  走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对于“霸占”路边车位的“僵尸车”意见很大。大家认为,这些“僵尸车”不仅占用公共资源,还影响了城市形象。

  “烦得很嘛,本身现在停车位就紧张,那些车子把车位占到一直都不走,弄得停车更恼火了。”

  “路边的车位又不是私人车位,长期霸占肯定会影响我们停车。车子长期停在那里,没有人管理,看起来很脏,也影响城市形象。”

  “‘僵尸车’长期停放在路边,对居民出行还有安全隐患。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力度处置,这样对大家、对城市建设都好。”

  交警回应

  强化整治  鼓励举报

  针对“僵尸车”占位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徐金。他说,“僵尸车”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较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一是容易自燃自爆,因年久失修,电气线路、车内橡胶、海线绵等易燃物品老化,长时间曝晒容易发生自燃自爆;二是容易造成环境污染,长期不使用,可能导致燃油泄漏,挥发性汽油在空气中形成有害气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影响交通安全,长期占用道路和停车位,可能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导致交通拥堵。

  徐金告诉记者,主城区“僵尸车”清理工作自2023年4月开始,截至目前共查处“僵尸车”91辆,其中,车主自行清理80辆,拆解、报废处理11辆。

  为何目前路边依然存在不少“僵尸车”?徐金说,一方面是交警并未发现,比如车辆外观比较好,停放也规范。另一方面是交警已打电话通知车主了,但车主并未及时处理。

  据了解,为更好地清理路边“僵尸车”, 下一步,我市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强化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城区LED大屏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僵尸车”治理工作,引导群众支持配合、积极参与;积极推行阀值预警,定期梳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通过电话通知提醒车辆所有人,督促其主动办理报废。

  “广大群众发现路边停放的‘僵尸车’,可以拨打交警支队(26631692)、直属一大队(26656310)、直属二大队(26757550)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徐金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对道路范围内停放的“僵尸车”,一般都是通过电话通知、上门提醒等方式,对车主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督促车主自行清理。

  相关法规

  时间界限不好把握

  “通过系统查询,有些车辆手续齐全,也停放在车位上,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强制拖移这类车辆。除非是涉嫌盗抢的车辆,我们可以拖移审核。”徐金如是说。

  随后,记者查询资料发现,2020年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超过规定使用时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权人驶离,拒不驶离或者无法联系到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将该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

  对此,徐金说,虽然《条例》规定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超过规定使用时间的,可以依法拖移,但是并未规定具体时间,所以公安交警部门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难度。“如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觉得停放车辆确实影响市容市貌,必须拖移,也可以给我们交警部门来函,由我们协助处理。”

  记者手记

  依据法律,只要没有得到车主明确放弃权利的表示,废弃汽车仍然属于车主的个人合法财产,他人不得随意处置。于是,在“僵尸车”的处理问题上,车主往往是有力无心,而执法部门又显得有心无力,根治“僵尸车”便成了长期以来的顽疾。

  要让“僵尸车”让位,除了车主的理解、支持、配合,更重要的是要不断探索解决“僵尸车”治理难题的新思路。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包括温州、台州在内的城市已将“僵尸车”管理纳入地方性法规。去年3月,台州市在市区开展“僵尸车”联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的一项重要法律依据,就是《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律专家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关系、物权关系和侵权责任的条款,也能为解决“僵尸车”问题提供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