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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资阳日报

关于参加现状调查和评估机构选择的通知

日期: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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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四川红高粱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泽铟:

  2022年8月以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分别发布了涉及三草湾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我镇组织开展了现状调查、征求意见和签约等工作。你司位于雁江镇新堰村2、3、4组的养殖场(简称新堰红高粱养殖场)在征地红线范围内,需实施征收。由于你司原因新堰红高粱养殖场被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查封至今,我镇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均未联系到你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泽铟。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2023年8月至10月,我镇会同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组织测绘单位对新堰红高粱养殖场房屋进行了实地测绘,测绘单位(成都颉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该宗房屋测绘结果报告。

  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资阳临空经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资雁府发〔2023〕8号)规定,需你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新堰红高粱养殖场现状调查、评估机构选择、评估结果确认、签约(接收相关法律文书)、移交旧房等工作。当前按程序应当组织你司参加现状调查(含结果确认)、评估机构选择等工作,由于仍无法联系到你司,现将本通知登报公告30日,请你司持有效证明于2024年2月20日到临空经济区产业孵化中心1-250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参与现状调查。逾期,我镇将于2024年2月28日组织公证机关在临空经济区产业孵化中心1-252室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新堰红高粱养殖场评估机构并开展现状调查;以成都颉达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堰红高粱养殖场房屋测绘结果报告等资料作为房屋合法性认定依据;现状调查结果及房屋合法性认定结果将在《资阳日报》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以公示结果作为你司评估补偿依据。(联系人:魏正涛;028-26080191)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