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扬“爱在资阳 美在文明”最佳代言人和最佳组织单位
日期: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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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黄建伟)日前,市文明办通报表扬“‘爱在资阳 美在文明’我(们)来代言”最佳代言人和最佳组织单位。
据市文明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助力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0—11月,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爱在资阳 美在文明’我(们)来代言”活动。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践行文明、参与创建的热情,市文明办决定表扬段绍伟等10个市民(集体)为最佳文明代言人、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等5个单位(部门)为最佳组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