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持续开展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雨棚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11-0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肖子涵)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连日来,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不佩戴安全头盔为重点,紧盯车辆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非法安装雨棚(伞)等显性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
行动中,乐至交警大队在辖区各重要路段开设检查卡口行动,以“静态值守+动态巡逻”模式,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私自非法加装雨棚的行为进行劝导、查处。
“风大的时候,如果两轮电动车安装雨棚,就容易把车和人一起吹翻。你还没佩戴安全头盔,如果头部着地怎么办?”整治现场,交警拦下了一名在电动两轮车上私自加装雨棚的驾驶员,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乐至交警大队大队长毛奎告诉记者,此次行动主要以“宣、教”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以“查、处”落实打击力度,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全面筑牢辖区交通安全防线。
同时,交警大队联合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乡镇派出所、交管员及警保联动志愿者到各个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查处行动,向群众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雨棚等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并发放《关于持续加强两三轮燃油(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等宣传资料,提醒村民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毛奎表示,小细节关乎生命,下一步,乐至交管部门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定方式进行专项整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拆除不合规的雨棚,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