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超 全媒体记者 黄建伟)近日,记者从安岳县人民法院获悉,安岳一男子周某因拒不给付其女儿周某琪的抚养费,被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周某琪于2021年11月出生,出生后不久被检查出患有地中海贫血症,每月额外支出费用剧增。作为父亲,周某从2022年7月开始便再未承担周某琪的抚养费等相关费用,对孩子的生长健康也漠不关心。因周某琪母亲一人确实无法独立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遂代周某琪于今年4月向安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支付从2022年7月开始未支付的抚养费用。可周某无故不到庭参与诉讼。后经开庭查明事实后,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由周某自2022年7月起按每月2400元的标准向周某琪支付抚养费至判决生效时止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周某琪遂于今年7月向安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周某名下有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周某也未到庭如实申报财产。鉴于周某拒不到庭参与诉讼亦不如实到法院申报财产履行义务的情况,法院决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于2023年8月10日经申请人母亲提供线索将周某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周某被拘传到法院后,经执行人员释法说理后仍然未认识到自身错误,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合议庭执行法官经合议后报请院长审批,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在被拘留4天后,周某尝到了失信的苦果,懊悔不已,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承诺改正。为了尽快将案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及时到拘留所督促周某履行,待周某当面将全部案款支付给周某琪母亲后,执行法官依法提前解除对周某的拘留措施和限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