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晓菊)今年高考,我市为5名残疾考生办理了“合理便利”申请,帮助他们更加公平地参加考试。那么,什么是“合理便利”?符合条件的考生应该如何申请?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教育和体育局对此进行了相应解答。
什么是“合理便利”?
现行《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第五条提到,教育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应在高考报名期间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过期不再受理)。申请考生应填写《四川省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组织考生所在的县区招考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三)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评估报告,形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告知书》内容包含考试机构决定的详细内容以及决定的理由与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