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不按规定收费怎么办?
车位空置需要交车辆停放服务费吗?
日期:04-11
□ 全媒体记者 谢承爽
今年4月1日起,由市发改委、市房管局联合制定的资阳市主城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正式实施,受到了市民广泛关注。近日,就物业服务等级如何划分、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办、车位空置交不交车辆停放服务费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发改委、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
问: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如何确定?
答:据介绍,《资阳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是由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管理的地方标准,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物业服务等级及内容、收费标准及招标价等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收费标准中标价、招标文件约定的物业服务等级及内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住宅物业服务的4个等级中,每个等级服务内容都包括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维护及绿化养护等七项内容,不同等级所对应的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范围和服务效果又有所区别。
问: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办?
答:如果业主对该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没有达到相应的物业服务等级要求,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人提出意见、要求整改。如果物业服务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业主可以向街道物管办、市房管局反映,情况属实的,街道物管办、市房管局责令物业服务人限期整改。按照《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业主、业委会也可与物业服务人协商,并经业主共同决定调整物业服务等级及内容。
问:如果物业服务人不按规定收费怎么办?
答:如果遇到物业服务人不按规定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利用垄断的优势地位、捆绑服务等方式进行强行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时,业主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投诉电话12315),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车位空置时需要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吗?
答:现实中确实存在车位空置未停放车辆的情况。《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车位空置时,物业服务人有权利依法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