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魏雨欣 全媒体记者 卢凌嘉)近期,安岳县人民法院运用“惩戒+修复+激励”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圆满执结一起标的额150余万元的拖欠工程款积案,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帮助被执行企业缓解债务压力,为精准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7年7月22日,申请执行人李勇与被执行企业安岳川渝鞋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劳务合同》,约定安岳川渝鞋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安岳县工业园区的四川渝成制鞋产业园B地块施工图土建范围内的劳务人工承包给李勇,承包范围包括模板制安、外防护架及施工操作架等工作内容。申请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已完成施工,后经结算,安岳川渝鞋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1584947元,申请人多次催款未果后,向安岳法院提起诉讼。
后经二审,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安岳川渝鞋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李勇支付工程款货款1584947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安岳川渝鞋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
2022年9月14日,李勇向安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岳法院遂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安岳川渝鞋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因被执行人已实际投产并运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影响其正常贷款和融资,导致资金链断裂几乎停工,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面临的经营困境,若断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然会陷入“僵局”。安岳法院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执行涉及辖区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讲清对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采取查封措施带来的不利影响,引导双方采取和解方式了结该案。申请人同意不采取措施,但因被执行人经营确有困难,执行和解被迫停止。执行法官不放弃和解的可能,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多方筹集资金,被执行人表示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了结案件。
被执行人安岳川渝鞋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安岳法院,要求了结该案并尽快解除对其信用惩戒措施,让其渡过危机、恢复正常经营。执行人员遂通知申请人到院协商并就付款达成和解履行完毕,随后申请人依法提交解除对安岳川渝鞋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惩戒的申请。安岳法院依据申请对被执行人依法启动信用修复程序,解除其失信和限消措施以及银行账户的冻结,让被执行人企业恢复正常运转。最终,案件圆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