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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资阳日报

反诈知识篇——“反诈拒赌 安全支付”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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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资阳金融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提升公众的金融素养,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联合辖区银行机构,在3·15期间开展四期“金融知识小课堂”,紧紧围绕“权利·责任·风险”主题,聚焦金融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普及金融消费者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金融知识。现在“金融知识小课堂”第二期“反诈知识篇——‘反诈拒赌 安全支付’”开讲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诈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要指示批示后,以“小切口”形式迅速落地实施的一部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立法。

  接下来,小编同大家一起探寻生活中在金融安全和“反诈”方面常见的一些问题。

  问题1:为什么我现在申办银行卡时,银行除了要核查身份证外总要问东问西,流程繁琐又复杂?开立后,还要反复电话回访?

  这是银行履行客户尽职调查的必要步骤。反诈法第十五规定,银行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

  因此,除进行客户身份实名制审核、手机实名制核验等一系列动作外,银行还要询问客户职业、开户意愿以及用途等信息,从而开立与客户身份核实程度、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银行账户,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开立后,银行还需动态核查账户“实名实人”,防止其被用于出租出借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问题2:为什么我不能开立多个I类户,原来开的I类户还被降了级?为什么我符合开I类户的条件,银行却不给我开?

  这是银行落实账户分类管理的数量要求。反诈法第十六条规定,开立银行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Ⅱ和Ⅲ类户分别不得超过5个。同时,银行应积极引导客户使用Ⅱ、Ⅲ类户办理小额网络支付业务,建立个人银行账户资金保护机制。2016年12月1日前同一客户开立多个Ⅰ类户的,需逐步引导客户进行撤并、降级处理。

  因此,银行在完成客户尽职调查后会根据其风险等级给出开卡建议,并引导大家对存量账户进行撤并、降级处理。

  问题3:为什么我的银行卡突然不能使用了,或者交易笔数、金额突然受限?

  这是银行对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的一种风险防范手段。反诈法第十八条规定,银行应当对银行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因此,银行卡突然不能使用主要存在两种情况:如果是完全不能使用,则该卡已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案账户,客户需向公安机关申诉解控。如果是交易渠道、交易金额部分功能受限,则是银行依规对多人使用同一电话号码、长期无交易记录或交易异常等情况的账户进行风险限制措施,客户需再次到银行柜面完成身份识别,方可恢复。

  问题4:为什么我在所有银行都不能新开银行卡了?

  这是公安机关对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人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反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因此,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安机关列为5年惩戒名单。5年内,不得新开银行卡,且已开银行卡只能在柜台办理相关业务。

  “金融安全为人民,金融安全靠人民”。 在此,呼吁广大客户合法开立、使用银行账户,始终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买卖银行卡。在新开银行账户过程中,积极配合银行工作人员做好尽职调查,主动出示合理证件。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