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字兼有平仄声。
“为”的平声,有这些主义项(wéi):
⒈做;作为:如“事在人为;敢作敢为;大有可为;青年可为”等。
⒉充当。如“选他为代表”“他为农民”等。
⒊变成;成:如“一分为二;化为乌有;变沙漠为良田”等。
⒋是:如“十寸为一尺”等。
⒌介词:跟“所“字合用,“如这种艺术形式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
⒍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常跟“何”相应,表示疑问,如“何以家为”(要家干什么)?
⒎⑴附于某些单音形容词后,构成表示程度、范围的副词:如“大为高兴;广为传播;深为感动”等。⑵附于表示程度的单音词副词后,加强语气;如“极为重要;甚为便利;颇为可观;尤为出色”等。
组词很清楚:如“为非作歹”“为富不仁”(靠剥削发财致富的人没有好心肠,见于《孟子·滕文公上》),“为力”(“易于为力”“无能为力”“这件事他是不能为力的”等),“为难”(如“为难的事”“叫人为难”“故意为难”等),“为期”(如“为期不远”“为期甚远”等),“为人”“为生”(如“捕鱼为生”等),“为首”(如“以某人为首的代表团”等),“为数”(如“为数不少”“为数甚微”等),“为所欲为”(如“任意而为”作贬义等),“为伍”(如“羞与为伍”等),“为止”(如“到目前为止”)等。
“为”字亦可读仄声(wèi)。主义项有:
⒈帮助,卫护。《史记·吕后纪》:“为吕氏者右袒,为刘氏者左袒。”
⒉表示行为的对象;给;替:如“为你庆幸”“为人民服务”“为这本书写一篇《序》”等。
⒊表示目的:如“为建设共产主义而奋斗”等。
⒋对;向:如“不足为外人道”等。
⒌因为:如“为何(为什么)?”等。
至于组词,则如“为虎传翼:比喻帮助恶人,增加恶人的势力。传翼:加上翅膀。亦有说“为虎添翼”;为虎作伥:比喻作恶人的爪牙,帮助恶人做坏事。伥:鬼名。参见“伥鬼”;为了,表示目的:如“学习是为了工作”“一切为了社会主义”“为了教育群众,首先要向群众学习”。注意:表示原因,一般用“因为”不用“为了”。“为人作嫁”,唐·秦韬玉《贫女》诗:苦恨年压金线,(按:用“抝句”)为他人作嫁衣裳。后来用“为人作嫁衣裳”比喻空为别人辛苦忙碌;“为什么,询问原因或目的”:“为什么群众这么爱护解放军?因为解放军是人民的子弟兵”。注意:“为什么”常含有劝告的意思,跟“何不”相同,如:“这种技术很有用处,你为什么不学一学?”“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孟子·离娄上》:“为渊殴鱼者,獭也;为丛驱爵(同“雀”者),鹯也。”意思是水獭想捉鱼吃,却把鱼赶到深渊去了;鹞鹰想捉麻雀吃,却把麻雀赶到丛林去了。后用这两句话比喻不善于团结或拢络人,把可以依靠的力量赶到敌人方面去。“为着,为了”,等等。
按:读仄声“为”字的主义项,鲁迅先生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把“为”读平声。(按:“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是律、绝诗的基本常识。)近披阅黄荣章兄《忆我与曾楚楠兄的交往》(参见《拙庵先生耄寿嘏辞》,广东音像出版社,2022年。),里面有一段对话,颇能说明问题。特转引如下:
《岭海诗词》中见到写于1986年《落实改正怀》(其四)诗云:“……士逢知己宁辞苦?任不息肩甘作牛。虽失东隅时未晚,风光无限在前头。”(末联)我觉得颇含正能量,想将它收入《古今格言联萃》书中。谁知楚楠兄却说第六句的“甘作牛”其原稿是“甘为牛”,要恢复。我说“甘为牛”是三平尾犯忌,他却说“为”字可平可仄。我又举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为例,说明“为”作动词是平声,作副词才是仄声,《岭海诗词》编辑改得对。经过一番唇枪舌剑,他最终才同意听我的……
当时,我不相信鲁迅先生是“旧诗的权威”,他读错了平声。鲁迅逝世于1936年,而《现代汉语词典》编成于1978年。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辑室的“修订说明”:“这次重排仍照1978年12月第一版排印。1979年底,因原版已损坏,须重新排版。1980年初仅对某些条目稍做修改,即交出版单位,1980年第二季度开始排版。(署名日期)1983年1月。”据此,年期跨度应是47年。鲁迅先生一辈子都生活在旧社会的苦难中,没有机会等到《现代汉语词典》的出版;又受到“方音”的影响(更像潮汕地区某些人以为“三平尾犯忌”)。最近繙读的潮州市市志办送来的《十相留声集萃》(2025年线装书局),发现清·陶圣拱《宋陆丞相墓》(一)诗。全诗如下:
国步将倾说宋符,颠危真是隻身扶。补天共沥三忠胆,蹈海奚怜七尺躯?
本为(仄)披丹酧社稷,岂期化碧委莱芜。至今怒作涛声吼,为弔幽魂一束刍。
腹联(第三联)云:“本为披丹酧(同“酬”)社稷,岂期化(同“讹言”。读作é。)化碧委莱芜(澄海地名)”。本着联律“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与“为人民服务”相同。“为”字作仄声用。)末联“至今怒作涛声吼,为弔幽魂一束刍。”(上联意思不言自明。)下联为“刍荛”,语出《孟子·公孙丑下》:“今有受人之牛马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求牧与刍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送返其人)?”唐·韩愈《怒骐》诗:“渴饮一斗水,饥食一束刍。”据吴华重、林适民《潮州音字典·普通话对照》(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52页“刍”字条:“刍荛:指打草砍柴的人;刍荛之言喻见解粗浅”(似“野人献曝”)。
自从有了新发现,受到方音的影响,我对“为”字更坚持“可平可厌”了的信心(“平仄兼”字实在太多了);我不必忌讳并肯定鲁迅先生把“为”当作“平”声处理的方式;亦不相信“岭海诗社编辑改得对”的做法!
附:写于1980年5月《落实改正咏怀》(其四):
金轮喷薄出神州,一扫阴霾民意酬。黑帽未除先纵笔,轻舟不系击中流。士逢知己宁辞苦,任不息肩甘为牛。(原句如此。经《岭海诗词》编辑改后成“甘作牛”。)虽失东隅时来晚,风光无限在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