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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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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潮州日报

买卖合同纠纷妥善化解

日期: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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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潮州日报讯 近日,饶平法院汫洲法庭联合汫洲镇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涉渔买卖合同纠纷,一场“法庭+综治”“法理+情理”的调解随着渔汛就此展开。

“这一百多万元货款欠了这么久了,现在开渔了,我这生意也要成本呀,没成本生意可怎么做?”综治中心的调解室内,汫洲法庭林丽银法官与调解员耐心倾听麦某的诉求。

原来,麦某系渔业养殖户,常年从事海鲜售卖工作。林某甲与林某乙系父子关系,林某甲负责购买鱼鲜,儿子林某乙负责生产鱼胶。过往双方一直保持着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由麦某向林某甲提供鱼鲜,林某乙则时常向麦某出售鱼胶。但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林某甲结欠麦某鱼款1118317元。林某乙曾向麦某表示有钱的话愿意挪一些款项付还父亲的欠款。同时,经林某乙结算,麦某也在与林某乙的鱼胶交易中结欠鱼胶款135598元。互负的两笔欠款导致双方的友好关系逐渐破裂。

法官驻点指导,调解员现场调解,这样的工作场景随着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已经成为常态。依托“法庭+综治”联动机制,法庭挂牌随驻综治中心,及时掌握矛盾苗头,发挥一线调处职能,并为成功调解的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所以,这个“只进一扇门,化解千万愁”的“一站式”纠纷解决中心成为化解这起涉渔买卖合同纠纷的优先选项。

在和法官、调解员沟通过程中,林某乙表示:“是我父亲欠了麦某的鱼款,跟我无关。麦某欠我鱼胶款,我还想起诉他呢!”

厘清双方的主要矛盾和多笔交易款项的来龙去脉后,一个个法律问题随之显露:林某乙需不需要和其父亲一起承担还款责任?三人之间的买卖能否在一个案件中处理?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一次引发多个诉讼案件,林丽银法官从专业角度给予法律意见。从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及法律责任为三人进行分析,同时引导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以麦某结欠的鱼胶款抵扣部分林某甲的欠款,互相减轻双方负担。调解员则凭借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多次安抚双方情绪,促进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林某乙同意将麦某须付还的鱼胶款用于抵扣林某甲须付还麦某的鱼款,抵扣后,林某甲尚欠麦某982719元,该款项由林某甲、林某乙分期付还。法庭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和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最终通过综治搭台、调解员疏导、法官开方,这起涉渔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汫洲法庭深度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融入“1+6+N”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的生动实践。汫洲法庭持续擦亮“汫汫有调”调解品牌,探索海洋渔业纠纷多元化解,在开渔季等纠纷易发节点登船送法、高效解纷。今年以来,汫洲法庭共受理涉渔业纠纷17件,其中调解撤诉7件,开展普法宣传3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份,为规范海洋牧场生产经营秩序、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郑洁琳 吴可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