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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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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潮州日报

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日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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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城乡视窗       上一篇    下一篇

潮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灿霞)农用三轮车本是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的好帮手,却常有人心存侥幸用其载人,将安全抛之脑后。事实上,这类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违法载人行为暗藏致命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近日,潮州公安交管部门就查获了一起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案件,再次为公众敲响安全警钟。

9月1日,交管市区一大队民警在市区银槐西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无号牌农用三轮车存在异常。经检查,该车车厢内竟违规搭载了4人,驾乘人员安全毫无保障。执勤民警当即对驾乘人员开展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的危险性,并依据相关法规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同时扣留涉事车辆。

在日常执法中,民警发现不少农用三轮车驾驶人存在“我慢点开,就不会有事了”的错误认知。但实际上,低速行驶根本无法规避违法载人的核心风险。

从设计属性来看,农用三轮车主要用于田间地头作业和短途货物运输,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载客标准,也未设置必要的乘客座位与安全设施,完全不具备载人条件;从安全性能而言,其转向、制动部件性能较弱,载人后车辆重量增加、重心升高,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失控,进而引发车毁人亡的事故;此外,部分驾驶人未接受过系统交通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对路面险情判断不足,进一步放大了事故风险。

针对农用三轮车交通安全问题,潮州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头”等大事不能忘,驾驶人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行驶时,需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沿道路右侧通行,杜绝占道、逆行、抢行、闯红灯等行为;严禁突然转弯或随意掉头,转弯前需提前观察路况并伸手示意,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警方再次强调,农用三轮车只能载货、不能载人,这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底线。请广大市民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拿生命“拼车”,共同守护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