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放民
餥字上古为帮纽十五部,潮语读为[颇锅3]。该部[威]韵与[锅]韵可以通转,其谐声字非、痱、辈、裴等皆为双声叠韵,都属唇音类声纽。
《方言》:“餥,食也,陈楚之内,相谒而食麦饘谓之餥。”《尔雅·释言》:“餥、餱,食也。”段玉裁云:“餥,餱也,凡干者曰餱。”今潮人将佐餐下酒的菜肴或腌制品叫“物餥[颇锅3]”;将饼食、果脯、糖果一类的食物称“物食”,皆沿袭古代的用法。元杂剧《虎头牌》“将那配酒的羔快宰”,字当作“餥”。配与餥古音同部,双声叠韵,杂剧作者不识古音张冠李戴,两字音同形异,义不相通。有潮音字典依样画葫芦就错了,须知潮语物可配并非都可吃,而物可餥[颇锅3]则可以下肚。举例说,药粉配酒,所表达的意思是二者相搭配;若是用药粉餥[颇锅2]酒,则是将二者和着喝下去。道理很简单,餥有“食”义而配没有,即便现代汉语词典也没有,潮音字典岂可随便定义?口语中常用到的如:食酒餥[颇锅2]肉、食饭餥[颇锅2]鱼、食糜[毛锅5]餥[颇锅2]咸菜,食与餥互言对文,形、音、义俱得。
俗语“食龙蛇餥[颇锅2]虎血”,比喻倚仗权势在社会上恃强凌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