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放
潮剧《芦林会》,观众叫好也有数十个年头了。画出山中虎,先看灶前猫。入剧的姜诗等一众人物,背后定然有一串原型故事,该向何处寻觅呢?
忽想起,人争名,必为利。东汉时尚无科举入仕的做法,倒是另开了一扇天窗:天下读书人,只要孝行出众,由地方官府举荐,即可进入体制内吃公帑。姜诗死抠“孝”字,应该是想窜过这条“举孝廉”的“特殊通道”吧?
果不其然。查资料:姜诗,字士游,广汉郡雒县泛乡(今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人,东汉时期有名的孝子。永平三年,察孝廉,显宗下诏:“大孝之人入朝,所有举报者一概听他平定。”姜诗由“参赛者”一变而为“首席评委”,拜为郎中,不久授职江阳(今庐州)令,有治绩,死于任上,邑人祭祀之。
难怪,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孝子故事的《二十四孝》,以“涌泉跃鲤”为题的姜诗排名第十二。
我以为,《后汉书·列女传》中有关于姜诗妻庞三春的记载,由于离传主生活时间较为接近,可信度较高:“姜诗事母极孝,妻子奉顺更厚。母性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出汲以奉之;后遇风,延迟回家,母亲口渴,姜诗责妻而遣之还家。妻寄居乡邻,昼夜纺织,得钱买菜,使邻母送给婆婆。日久,婆婆存疑,得邻母实告,抱愧命姜诗召三春返家,恩养倍谨。其后,姜诗儿子某次汲水淹死,妻怕婆婆哀伤,假称求学往他处。又,母嗜鱼脍,夫妇常作;不能独食,召邻母共食。某日,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取以供。”
刘邦赖“立汉三杰”雄霸天下,姜母有“一门三孝”饮誉广汉,真个不得了。
平心而论,姜家既有水井,姜母喜食江水,日常却命媳去舍六七里汲水饮用;嗜鱼脍,每召邻母共食;属于过分享受型的“小众”老太太。若往好里说,她守寡持家,课子读书,注重家风。知媳受屈,命子请回,可见本性尚属良善。
姜家最孝顺的还推媳妇庞三春,她被屈以“忤逆”之名,仍行孝如初,一般女子谁人受得了?这个庞氏,端的是一地玻璃中最璀璨夺目的一颗“祖母绿”翡翠。按生活实际说,《芦林会》剧情中的寄居庵寺更为可信。旧时代,哪位邻居敢容留被夫家“休”了的女子呢?后汉书或为“贤者(姜诗)”讳而婉笔隐实。涌泉跃鲤一事,谓行孝事感天动地故得此福报,迹近乎神话志怪。
孝行居第二者,我看就是小孙子姜石泉(小名安安)。德阳当地有多个关于姜家的非遗故事。其中一个流传最广的版本称:七岁的安安知悉娘亲受逐寄居庵寺,怕她吃不饱饭,每日上学时抓一把米藏在路边的土地菩萨背后,累月之久,积了一小口袋米送往庵内。庞三春人住庵中,每日砍柴、做针线活,还托人卖了买米买肉送给婆婆,尽为媳孝道。见安安送来之米,颜色深浅不一,责问来路。安安一一实说,庞氏情知错怪,抱着儿子痛哭一场。此即川剧、潮剧《安安送米》的故事由来。至于汲水丧命,也是祖母的过分要求造成的。
至于“三孝”中的领军人物姜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妻子平素至孝奉姑,哪有偶见母亲不适即行驱逐之理?他行孝太过做作了,好比用高压锅急煎中药,只剩药渣,不见药性。先冤屈庞氏而后“请”彼回家,是邻母告诉姜母真情也好,是安安送米捅破“棚窗纸”也罢,皆系借助他力,哪见此姜诗自我反省?想不到,古代居然也有“网红”效应,雪球竟然越滚越大。依我看,枉费了后世王勃和韩愈为“姜公祠”撰写的碑文。乡里一人出名,乡里跟着出名,此乃华夏传统。唐武德三年(620)于汛乡置姜诗镇;北宋英宗年间改名孝泉镇,治平元年,修建孝感庙;宋徽宗时期,姜诗被追封至孝广文王,“嗨”成了圣人。
在封建时代的家庭中,受委屈的女性一味地隐忍不是办法,据理力辩自我维权才是正道。我想,明代传奇《跃鲤记》的编剧已蓄积了这种意识,才写出了《芦林三辩》一折;再后来,现代进一步催生了经典潮剧《芦林会》。试想想,与他们同时代的焦仲卿和刘兰芝,一对恩爱夫妻在恶婆婆的折腾下,留下了《孔雀东南飞》的悲情绝唱,妻子“举身赴清池”,丈夫“自挂东南枝”,落得个“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的了局。而姜诗和庞三春夫妇,后来之所以还能过上和睦的家庭生活,韧性而又刚直的庞三春女士居功厥伟。
往事越千年。如今,孝泉镇里建起了德孝城。“城”中有姜孝祠,祠中有历代朝廷表彰姜家“一门三孝”的大匾,有纪念姜诗夫妇的大殿,院右侧存孝泉井,一间旧房据称为姜安安念书私塾旧址……游人仿佛置身于一座崇阁巍峨的孝文化城堡里。
记得上个世纪60年代,著名戏剧家阳翰笙先生曾赋诗:“一曲《芦林会》,声声断我肠。”王昆仑先生则诗咏潮剧云:“我也思量难入睡,中宵长句咏三娘。”戏曲的锦出戏诚然精彩动人,启人深思。看来,姜诗毕竟属愚孝,其妻孝顺婆婆和其子孝顺庞氏,更富于妥妥的正能量。观台上戏,台下人也该五味杂汇:人们啊,别单纯苛求媳妇孝顺,儿子、女儿包括女婿的孝顺,不也同样重要?再说,孝也该合情合理,讲法治,说人话,绝不能在家庭中窨制“冤案”以买“名节”虚誉。
至于戏剧中原型人物的相关故事,我想也值得玩味。正如马克·吐温所说的:“每一个人都是月亮,一定有一面见不得人。”让人见识多元的世界,不就丰富了生活的色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