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倒闭
健身卡预付款能退吗?
日期:03-20
潮州日报讯在现代消费市场中,预付费卡消费模式极为普遍。无论是美容美发店、洗车行,还是教育培训中心、餐饮店,消费者只需支付一笔预付款,办理一张会员卡,就能享受折扣优惠、积分回馈等福利,看似双方皆大欢喜。然而,一旦商家倒闭,消费者权益就可能受损。日前,湘桥法院审结了一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小蔡是潮州某健身房的销售,2023年9月,她热情地向陈某发去一条微信:“陈姐,晚上好,您现在有健身的打算吗?我们会所正在搞活动,办卡优惠力度特别大,还有大礼包赠送哦!”
起初,陈某并未理会。然而,接下来的几天,陈某看到小蔡朋友圈里满是办卡活动的优惠信息,觉得颇为划算,便向她咨询:“你们这次的3年活动卡,可以和小孩的游泳服务绑定在一起吗?”小蔡迅速回复:“可以的,加800块就行。这张卡第二年打卡满72次,还能再赠送一年,小孩也能跟着您享受三年游泳服务。”
在小蔡的热情介绍下,陈某共向健身房支付3588元,办理了一张健身会员卡和两张游泳副卡,供自己和两个小孩使用。
好景不长,在陈某仅使用了十次健身卡后,2024年2月,陈某收到小蔡信息,得知健身房将于当日正式停业关闭。为了拿回剩余服务费,陈某按照小蔡的通知,通过扫描二维码添加了健身房客服号微信,可始终未得到任何回复,剩余服务费分文未退。
无奈之下,陈某将该健身房诉至湘桥法院,请求判令健身房退还3588元服务费。
湘桥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同潮州市某健身房签订的《健身会所服务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依法受法律保护。陈某已依约支付潮州市某健身房服务费,潮州市某健身房在有效服务期间内关闭经营场所,停止向陈某提供健身服务。潮州市某健身房未依约提供健身服务,应负本案纠纷的责任,陈某主张其已使用健身卡10次,湘桥法院酌定潮州市某健身房退还陈某服务费3488元。
法官提醒:健身卡消费只是预付费纠纷中一种类型,广大商家在商业活动中若采用预收款模式为消费者供应商品或服务,遵循约定是不可推卸的基本责任。若商家未能依照事先约定执行,务必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或是切实履行当初承诺,或是及时退还消费者所支付的预付款项,切不可抱有关店就能逃避所有责任、万事大吉的错误想法,之前基于预收款所产生的合同义务并不会随店铺停止运营而消失,消费者有权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乃至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作为消费者,在各类预付费消费场景中,务必保持理性,谨慎选择一次性充值大额费用或会员期过长的服务,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相关证据,让每一次消费都能安心、放心。
(郭佳佳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