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健全基层民主制度
日期:10-30
??陈轶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的重大判断,并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民主领域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对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强化党建引领,把准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基层民主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全过程,通过基层党的组织动员、引导、组织、服务群众,确保基层民主建设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前进,保证基层民主发展与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相一致,使基层民主实践与中国式现代化同向共进。要以党建为引领,实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丰富民主形式,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活力。我国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善,体现了基层民主的与时俱进,契合了中国式现代化民主建设的时代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基层民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基层群众当家作主,必须以改革的思维和力度来推动。如潮州市湘桥区在西湖边开设“湖边听声”人大代表联络站,于市井巷陌中听见最真实的群众呼声。通过共建共治共享,丰富民主形式,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形成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让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充满生机活力,使广大基层的“微治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也有效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
注重实践创新,增添基层治理效能强劲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民主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动力更加强劲。《决定》指出:“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在各级党组织的引导下,全国各地创新性探索了一系列基层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制度和民主参与机制。潮州市人大创新打造“大众说法”立法茶话会工作品牌,通过“茶”这一潮州地方民俗特色,话民情、汇民意、解民忧,助力人大立法、赋能基层治理。体现了“有形”“有效”的民主特质,展示了我国基层民主在范围、形式、内容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成果,更好把基层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完善办事公开,健全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办事公开是加强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常态化和长效化必不可少的环节。《决定》提出:“完善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基层事务办事公开,能够有力有效保障群众权益、促进民主监督、提高治理水平,从而增强群众对基层治理的信任和支持。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大数据+村务公开”等基层治理新模式,发挥网络、数据和技术等“数字优势”和“数字力量”作用,以现代新技术新手段有力加持基层办事公开制度实践。
(作者系湘桥区委党校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