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涉“飙车炸街”违法人员31名
日期:10-17
潮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灿霞)为追求刺激,一些人骑着摩托车,在街头飙车炫技,呼啸而过。“飙车炸街”的行为,不仅给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更是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10月12日晚至13日凌晨,潮安交警大队按照工作部署在辖区各主干道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涉“飙车炸街”违法人员31名。
此次行动,在潮安大道、金里路、人民公园周边、潮汕公路、新安大道等重点区域路段,设立多个固定卡点,组织多个流动巡逻缉查组和便衣设伏组开展打击整治。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查处涉“飙车炸街”违法人员31名,已依法进行处罚;共查扣二轮摩托车50辆,其中涉嫌非法改装二轮摩托车共10辆。
行动中,民警还通过面对面宣讲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飙车炸街”违法人员及其监护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据交警部门介绍,“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往往不是单项违法,其中还涉及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非法改装、超员超载、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叠加。多数“飙车炸街”违法人员还涉及未成年群体,其交通安全意识极其淡薄,易引发交通事故。“飙车炸街”还有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警部门提醒,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无事生非、借故生非,追逐正常行驶车辆,或者有其他追逐他人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驾驶机动车在人员车辆密集的时段、路段,冲撞行人、车辆或高速冲闯红灯路口,足以危及周边过往不特定人员车辆的人身或重大财产安全的,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交警部门对“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严查严处,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