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应峰
但凡读书之人,都知道“鲁迅”二字具有文化符号意义。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人,大抵都知道鲁迅笔下的百草园、三味书屋、瓜地里的猹、血泊中的刘和珍君、阿Q、孔乙己、费厄泼赖、落水狗等等。
鲁迅是个写书之人,自然是个读书之人,更是一个很好的设计师和编辑。就像刘波在《门外说书》中提到的一样,鲁迅做什么都是有气场的,有着“三天两头买书看电影下馆子的阔气,设计北大校徽和书刊封面的灵气,通晓金石碑帖中外版画的才气,彩笺信纸毛笔书法透出的清气。”
鲁迅爱书,一以贯之。他从小爱书,毕生读书、买书、藏书、抄书、写书、出版书、编刊物,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许广平说:“他处理他的书籍文具,似乎比生命还看重……对于书的看重,我没有见过第二个人像他这样”。比如,为了印造珂勒惠支版画集,鲁迅耗时一年,亲自编辑设计,宣纸线装,珂罗精印。期间,得了一场大病,初愈之时,他将书页亲手排定次序,添加衬纸,还坚持要用中式书装的清雅衬托西方雕刻版画的细腻。可以说,此版画集的每一个细节,都浸透了他的心血。正是因为与书有这样的缘分,鲁迅才成为后来者景仰和研究的对象。
鲁迅在要读书之时,习惯于看看手上是否有墨迹,如果有,就必定要洗了手之后再读。如若书上偶有尘污,他也一定要揩拭干净。是经常要看的书,就包一张书皮。太旧的书,如果两端被染黑了,他就用水浮石摩揩一新。
鲁迅读书很杂,什么书都读。他对自然科学书籍尤其感兴趣;对美术作品、美术理论都有长足研究;他也会沉浸在民俗、志书、佛经之中,如饥似渴地博读与探寻。鲁迅之所以如此广博地读书,从他对文学青年说过的一句话可以找到答案。他说:“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
鲁迅舍得买书是出了名的。他的同学许寿裳曾说:“他读书的兴趣浓,购书的面极宽,每每从书店归来,钱袋空空。”鲁迅上学堂时,出类拔萃,得过一枚奖章。哪知奖章到手,他便把它卖了,目的是换钱买书来读。在日本留学的一年冬天,家里寄给他一笔钱,让他置一条棉裤穿。哪知他拿到钱后,就直接进了书店,只为着买下一本心仪已久、神往已久的书。对于他来说,有书读,挨点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鲁迅笔头很勤,爱而不得的,他便摘抄。他摘抄《康熙字典》中的古奇字,《唐诗扣弹集》中的咏花诗;从徐光启《农政全书》中摘抄出一本《野菜谱》;在几十部明清著作中沙里淘金,一点一滴地采摘、抄录,辑录成《小说旧闻钞》一书;对于唐人以前的小说逸文,鲁迅从几十种古小说中,精心挑选,亲手抄录在多达数千张的零零星星的纸条上,辑成了《古小说钩沉》……还有《中国小说史略》等等的问世,皆因他的遍搜勤抄、钩沉作为。
鲁迅是个肯下死功夫的人,更是一个人格铮铮的人,读书如是,写书亦如是,就像他在诗中写到的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可以说,与书结缘一生的鲁迅,他过往的人生,就是一部最值得咀嚼、最耐人寻味的精神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