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张艾萍)12月13日,记者从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自2026年1月1日起,兰州市犬只饲养单位或个人在运输犬只前,须提前3天向属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除提交常规的检疫申报单及狂犬病免疫证明外,还需提供免疫有效保护期内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
作为全省犬只产地检疫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试点城市,兰州市近期已组织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11家检测机构,对全市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经过相对人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及省级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兰州瑞鹏兰领动物医院金麒麟分院等8家动物医院以及兰州翰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甘肃省首批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机构,标志着该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悉,兰州市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犬只产地检疫申报指南、检疫申报点及检测机构名录,并严格按照国家犬只产地检疫规程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将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检测过程规范、结果可靠,并持续开展犬只疫病防控法律法规与科普宣传,全面提升养犬单位与个人的生物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切实防范犬只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特别提醒广大养犬者:“养犬要免疫,运输需检疫”,请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