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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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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民警猥亵继女一审领刑8年

日期: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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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沙金萍)8月11日下午,上海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宣判,刘某涛因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一审获刑8年。当日,被害人母亲李女士向记者表示,虽然刘某涛受到了惩罚,但是没有达到她们顶格处罚的期望,会继续进行上诉。

媒体此前报道,刘某涛是李女士的前夫,曾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民警,2011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女士和刘某涛结婚不久,刘某涛对李女士女儿梅子(化名)进行了猥亵,当时梅子11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2023年12月,李女士与刘某涛发生争吵,梅子帮李女士说话时,被刘某涛以“我当着你妈的面强奸你又怎么样”威胁。2024年1月19日,李女士陪梅子去派出所报警后方知2010年她和刘某涛没结婚时,刘某涛就对梅子进行过猥亵。后经警方调查,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刘某涛对未满14周岁的梅子实施蹭、摸下体等猥亵行为。2015年至2021年,刘某涛多次对梅子进行强制猥亵。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此事予以立案。2025年8月11日,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某涛因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获刑8年。